天鹰救援
项目合作
共建培训中心
合伙健康安全屋
对外设备出租
提供救援保障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用方向天鹰租用AED事宜签定本订单信息。
请租用方认真填写需求信息:
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广东天鹰救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租用方:*(以下简称:租用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提示: 如租用AED数量达到20台或以上的,出租方方可免费为租用方使用人员提供一场AED操作培训服务,但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租用方需承担导师往返差旅费用。
赛事活动名称:*
租用AED数量:*(台数)
租用时间:*(起始日期)
即日起计算租期,出租方默认将产品于租用起始日期前一天送达或物流到达租用方指定收货地址。
租用结束:*(归还日期)
请填写租用方向出租方归还产品时送达或物流寄出时间日期,租期按归还日-起始日的自然日计算
确定租用AED的品牌型号为:*
是否租用培训机:*
选择“是”的,请同时在“其他”输入框填上数量,培训机品牌与租用AED品牌自动匹配,所有品牌的培训机日租单价均为:¥200
1、请租用方在提交订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订单保证金(按租用的品牌及租用数量相乘计算,例如租用飞利浦HS1型10台,则保证金为:3000*10=30000元),出租方收到订单保证金当天本订单正式生效。
2、租用方需在本订单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按租用的品牌日租单价与租用天数、租用总台数相乘乘积计算,例如租用飞利浦HS1型AED10台2天,则租金总额为:800*2*10=16000)。
3、出租方在收到租用方租金款项后才会根据租用方需求的租用时间预计物流时间安排租用产品的发货;出租方在收到并验收合格租用方退还的所有租用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租用方退还协议保证金及开具技术服务发票。
1、双方签收人签收到达货物之日起当天内提出货物质量问题,否则视为货物验收全部合格。
2、租用方完全承担所租设备两地来回的物流费用。如有需要,租用方可要求出租方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所租设备的送货运输,租用方完全承担出租方委派所租设备两地来回的一位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
交接方式:*
出租方指定收货人信息:
程春清 13480933523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珠路201号G401
租用方指定收货人信息:*
1、租用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中途退租不退租金。
2、租用方所操作使用AED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严禁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租用方完全负责。
3、使用现场请不要拆开机盖,不要靠近易燃气体,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用方承担。
4、租用方未与出租方签定新租订单或续租订单则租用方需在租期结束把所租设备退还给出租方。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订单。
5、租用方原因造成逾期不退还所租设备,出租方有权向租用方按每天每台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收取逾期滞纳金。
租用方在租用产品期间,设备出现损坏、损毁、遗失等现象,则按以下产品分项价格赔偿或支付使用费用或全额购买(人民币:元):
出租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天鹰救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
账号:3602089109200124240
租用方汇款账户及开票资料:*
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声明:
双方完结各项责任、义务后,本订单效力条款自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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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920-995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201号广东软件科学园G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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